解析:
若在强制执行时效期结束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相关义务,法院通常会立即采取行动,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以及银行存款等进行查封、冻结、划拨或者变卖处理。
然而,若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无法负担该债务时,法院将依法暂停执行程序,直至其具备偿付能力后再行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