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由法院裁定制作的调解书所具有的法律效应等同于判决书,然而若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其法律效应将无法与判决书相提并论。对于经由法院裁定制作的调解书,当事人有权径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其他类型的诸如调解协议、人民调解书或由公民、企业及其他社会团体自行制定的调解书均不得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